您的AI财务准则专家
使用权资产确认会计分录详解及租赁负债处理
使用权资产形成确认的会计分录

使用权资产的确认涉及以下会计分录:

  1. 当承租人支付预付款或签订租赁合同并支付首付款时: 借:预付账款 或 银行存款 贷:现金 或 银行存款

  2. 在租赁期开始日,承租人应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3. 如果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大于已支付的款项: 借: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已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初始直接费用、预计的拆卸及恢复成本等) 贷:租赁负债——未确认融资费用(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与租赁付款额的差额) 预付账款 或 银行存款(已支付的款项)

  4. 如果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小于已支付的款项: 借: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初始直接费用、预计的拆卸及恢复成本等) 贷:租赁负债——未确认融资费用(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与租赁付款额的差额) 预付账款 或 银行存款(已支付的款项,减去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

  5. 随后的每个会计期间,承租人应确认利息费用和使用权资产的折旧:

  6. 计提利息费用: 借:财务费用 贷:租赁负债——未确认融资费用

  7. 计提使用权资产折旧: 借:管理费用 或 制造费用(根据资产的使用部门) 贷:使用权资产累计折旧

以上会计处理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2018)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