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AI财务准则专家
国家重点扶持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三免三减半纳税调整额计算指南
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中三免三减半中纳税调整额怎么计算

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经营所得,按照税法规定,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在计算纳税调整额时,需要将这些免税和减半征收的所得从税前利润中扣除,以确定应纳税所得额。具体计算方法是:

  1. 对于免税期间(第一年至第三年),企业不需要为这部分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因此,纳税调整额为这段期间内项目的应税所得额。
  2. 对于减半征收期间(第四年至第六年),企业只需为一半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所以纳税调整额为这段期间内项目所得额的一半。

在进行年度汇算清缴时,企业应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将这些减免的所得税影响体现在纳税调整表中,以正确计算应交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如果在计算过程中涉及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的调整,应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