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公司对B公司持股5.2%,B公司对C公司持股20%。现在A公司与C公司签订销售协议,选择C公司作为 A公司的经销商,每年A公司计划对C公司销售产品,销售额可以排每年的前十大客户。
在A公司上市的过程中,C公司会被认定为关联方吗,这个交易监管会进行怎样的核查?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A公司持有B公司5.2%的股权,不足以对B公司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同样,B公司持有C公司20%的股权,这可能表明B公司对C公司有重大影响,但不构成控制。因此,A公司和C公司之间没有直接的关联方关系。
然而,如果B公司对C公司有重大影响,且B公司是A公司的关联方(例如,如果B公司是A公司的子公司或受同一母公司控制),那么根据准则,C公司可能因与A公司的关联方B公司之间的关系而被视为A公司的关联方。但根据提供的信息,我们无法确定B公司是否是A公司的关联方。
在A公司上市的过程中,监管机构可能会对A公司与C公司的交易进行以下核查:
- 确认交易的公允性:监管机构会检查交易价格是否符合市场价格,是否存在利益输送或异常条件。
- 交易的必要性和商业合理性:会评估A公司选择C公司作为经销商的商业逻辑,是否符合市场惯例。
- 交易的持续性:审查这种交易模式是否可持续,是否对A公司的经营业绩有重大影响。
- 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检查A公司是否有适当的内部控制措施来确保关联方交易的透明度和合规性。
- 销售数据的验证:通过函证、销售合同、发票、发货单等文件,核实交易的真实性。
综上所述,如果B公司是A公司的关联方,C公司也可能被视为A公司的关联方,交易将受到更严格的审查。如果不是,C公司则不被视为关联方,但仍需满足上市监管的其他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