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货跌价准备的相关分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2006)的规定,存货跌价准备的分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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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存货发生减值时,应做如下分录: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存货跌价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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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已计提跌价准备的存货价值以后又得以恢复,应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分录为: 借:存货跌价准备 贷:资产减值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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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出存货结转存货跌价准备时,分录为: 借:存货跌价准备 贷:主营业务成本(或生产成本等)
请注意,这些分录反映了存货价值变动对损益的影响,以及存货跌价准备的增减变动。在实际操作中,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和审计证据来判断是否需要计提或转回存货跌价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