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票据算不算现金流
收到票据本身不直接被视为现金流量。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1号——现金流量表,现金流量包括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流入和流出。应收票据是企业在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后收到的一种支付承诺,但它不是立即可用的现金。只有当这些票据被贴现或到期承兑时,才会转化为现金流量。如果票据被贴现且不符合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那么贴现取得的现金通常被分类为筹资活动的现金流量;如果票据到期承兑,其现金流入则通常归类为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如果票据被背书转让用于购买原材料等,这种情况下不涉及现金流量,只需在附表中按规定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