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企业成本科目的设置为二级会计科目+费用项目和成本中心作为核算维度,请推荐境外经营的矿山企业管理费用科目应该怎样设置。
对于境外经营的矿山企业管理费用科目,企业可以按照会计准则的要求,结合自身的管理需要,设置如下:
- 管理费用(6602)
- 子科目1:工资福利支出
- 这个子科目用于核算矿山企业支付给境外员工的工资、福利等劳动报酬。
- 子科目2:商品和服务支出
- 包括但不限于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费、租赁费、公务接待费等。
- 子科目3:折旧与摊销
- 用于记录境外矿山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折旧和摊销费用。
- 子科目4:税费
- 记录境外经营中产生的各种税费,如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等。
- 子科目5:其他
- 用于归集那些不归属上述类别的其他管理费用。
此外,企业还可以根据成本中心进行进一步细分,例如: - 成本中心A:行政管理部门 - 成本中心B:人力资源部 - 成本中心C:财务部门
这样设置可以帮助企业更有效地追踪和控制境外矿山的管理成本,同时满足财务报告和内部管理的需求。每个成本中心下的子科目可以按照费用项目进行明细核算,以便更好地分析和控制各项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