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收账款之前进行过核销,但后来客户支付又收回了,这种情况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如果应收账款之前已经核销并转销,但后来客户支付了欠款,这部分款项应当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 当收到客户支付的款项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表示实际收到的现金。
- 贷记“坏账准备”科目,因为收回的款项对应的是之前已计提的坏账准备。
- 同时,贷记“应收账款”科目,反映应收账款的减少,因为款项已经收回。
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贷:坏账准备
贷:应收账款
这样处理反映了应收账款的收回,并且调整了之前计提的坏账准备。同时,已确认并转销的坏账准备通过贷记“坏账准备”科目恢复了其在账面上的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