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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租赁解析:出租人如何从交易中获利
融资租赁 我获得了借款 那对方赚什么呢

在融资租赁中,出租人(通常是金融机构或专业租赁公司)通过向承租人提供租赁资产(例如专利权)的使用权来赚取收益。出租人赚取的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 租赁收入:出租人根据租赁合同收取的定期租赁付款,这是出租人主要的收入来源。这些付款通常包括固定付款和可能的可变付款。

  2. 未实现融资收益:租赁开始时,出租人计算的租赁收款额与租赁资产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这部分差额会在租赁期内逐步确认为收入。

  3. 未担保余值:租赁期结束时预期的资产残值,如果承租人没有购买选择权或不执行购买选择权,这部分余值归出租人所有,出租人可以视为额外的潜在收入。

  4. 初始直接费用:出租人为促成租赁交易而发生的费用,如法律费用、评估费用等,这些费用通常会在租赁期内分摊并确认为收入。

  5. 担保余值:如果承租人有购买选择权,但未全额支付资产的公允价值,担保余值是承租人未支付的部分,这部分在承租人行使购买选择权之前属于出租人的潜在收益。

因此,出租人在融资租赁交易中赚取的是通过收取租赁付款、未实现融资收益、未担保余值和可能的担保余值所形成的收入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