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订单匹配原则,那这部分客户另签订的研发补贴收入则无成本,全部进入费用或者无形资产了,是这个意思吗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客户提供的研发补贴如果与销售的产品直接相关并且是产品销售对价的组成部分,那么这部分补贴应当确认为收入,而不是成本。如果研发投入满足资本化条件,即符合无形资产准则第九条的规定,那么相关支出可以资本化为无形资产。如果研发投入不满足资本化条件,那么应当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通常是管理费用。
因此,客户支付的研发补贴不直接增加产品成本,而是作为收入处理。研发支出根据其性质决定是资本化为无形资产还是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如果研发活动直接形成了无形资产,且满足资本化条件,那么相关支出会资本化;如果研发支出不满足资本化条件,那么全部计入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