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是指企业发生的与其日常经营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种利得,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政府补助、捐赠利得等。在会计处理上,当企业确认营业外收入时,会增加所有者权益,但并不涉及所有者投入的额外资本。例如,出售固定资产的净收益或收到的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都会记入营业外收入。
会计分录通常如下: 借:银行存款(或其他相关科目,如固定资产清理) 贷: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不是来自持续经营的活动,因此它不反映企业的核心业务能力,而是偶发性的、非经常性的项目。在编制财务报表时,营业外收入会体现在利润表的“营业外收入”项目下,增加当期利润总额。期末,营业外收入的余额应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该科目应无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