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授予员工期权,期权可以让员工按照每股1元购买公司股票。2023年公司股价为7元,但2024年2月公司终止上市,其股价下跌至每股0.8元。公司按照授予时点的公允价值来确认未来的期权费用。2024年退市事项发生后,期权的处理需要有什么变化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第十四条,企业授予员工的股票期权,应当在授予日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并在服务期内确认为费用。如果在服务期内,期权的条款发生变化,或者与期权相关的服务条件发生变化,需要对期权费用的确认和计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在本案例中,公司原先授予员工的期权允许员工以每股1元的价格购买公司股票,而公司股价在2023年为7元。但是,到了2024年2月,公司终止上市,股价下跌至每股0.8元,这意味着期权已经变成了价外期权(行权价格高于市场价格),其内在价值为零。
对于期权的处理,如果期权的服务条件和条款没有发生变化,且期权仍然有效(即员工仍然有权利行使期权),则公司应继续按照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在服务期内确认期权费用。如果期权因公司退市而被取消或者条款发生重大变化,那么公司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调整期权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如果期权被取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第十八条,取消期权的会计处理取决于取消的条件。如果取消不是由于市场条件的不满足,企业应当立即确认未确认的服务成本。如果取消是由于市场条件的不满足,企业不调整原来确认的服务成本。
因此,如果公司退市导致期权被取消,公司需要根据期权取消的具体条款和条件,按照上述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如果期权不被取消,即使公司股票退市,只要员工仍然可以行使期权,公司应继续按照原计划在服务期内确认期权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