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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进行长期股权投资的其他权益变动会计分录处理?
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变动的会计分录

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变动的会计分录涉及权益法核算下,投资方在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变动时的处理。以下是一些典型情况:

  1. 被投资单位其他综合收益变动
  2. 当被投资单位其他综合收益增加时,投资方按持股比例确认其份额,分录如下: 会计 借:长期股权投资——其他综合收益 (投资方应享有的被投资单位其他综合收益变动份额) 贷:其他综合收益
  3. 若减少,则作相反分录。

  4. 被投资单位资本公积变动

  5. 如果被投资单位增加资本公积(例如接受捐赠资产),投资方按比例确认其份额,但不体现在损益表中,而是体现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 会计 借: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变动 (投资方应享有的被投资单位资本公积变动份额)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6. 减少资本公积时,作相反分录。

  7.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

  8. 当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时,与“其他权益变动”相关的金额应转出,与处置损益一起处理: 会计 借: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变动的账面余额) 贷:投资收益

这些处理遵循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中关于权益法核算的规定,特别是关于投资方在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变动时的会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