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权资产和无形资产的区别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2006)-第二章 确认-第三条,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符合无形资产定义中的可辨认性标准:(一)能够从企业中分离或者划分出来,并能单独或者与相关合同、资产或负债一起,用于出售、转移、授予许可、租赁或者交换;(二)源自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无论这些权利是否可以从企业或其他权利和义务中转移或者分离。
使用权资产,通常指的是通过租赁等方式获得的资产使用权,这种使用权是有限期的,并且通常不涉及资产的所有权转移。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2006年)》,使用权资产是指在租赁期内,承租人能够控制的租赁资产,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经济利益。
总结来说,无形资产是企业拥有或控制的非实物形态的资产,而使用权资产是通过租赁等方式在一定期限内使用的资产,不涉及所有权的转移。两者在会计处理和资产性质上有显著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