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待摊费用在以后年度分期摊销时可以全部摊销至管理费用吗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2006)-第四章 后续计量-第十六条,企业确定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应当考虑下列因素:(一)预计生产能力或实物产量;(二)预计有形损耗和无形损耗;(三)法律或者类似规定对资产使用的限制。
长期待摊费用是指企业已经支出,但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不能全部计入当年损益,应当在以后年度内分期摊销。具体包括租入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及摊销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其他待摊费用。
因此,长期待摊费用在以后年度分期摊销时,不能全部摊销至管理费用,而应当根据费用的性质和受益对象,合理分配至相应的费用科目,如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制造费用等。摊销时应按照费用的受益期限和受益对象进行合理分配,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公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