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工会需要计算缴纳工会经费吗
根据工会会计制度-第七章 支 出-第五十八条,支出是指工会为开展各项工作和活动所发生的各项资金耗费和损失。职工活动支出指基层工会开展职工教育活动、文体活动、宣传活动、劳模疗休养活动、会员活动等发生的支出。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工会拨缴的经费是工会经费的来源之一。因此,建立了工会组织的企业均需按规定提取和拨缴工会经费。
然而,如果企业未建立工会组织,是否需要缴纳工会经费则取决于地方的具体规定。例如,《江西省总工会江西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关于印发<江西省工会经费征缴管理办法>的通知》(赣工通字〔2019〕14号)规定,未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其他组织在筹建工会组织期间拨缴工会筹备金。这意味着,即使企业未建立工会,也可能需要根据地方规定缴纳工会筹备金。
综上所述,是否需要计算缴纳工会经费,企业应根据所在地的具体法规和政策来确定。如果地方规定要求未建立工会的企业缴纳工会筹备金,则企业需要按规定缴纳;如果地方没有此类规定,则企业可能不需要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