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持有期间的浮动盈亏账务处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期货作为一种衍生金融工具,在持有期间的浮动盈亏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并计入当期损益。具体会计处理如下:
- 持仓期间,逐日计算持仓浮动盈亏和资金变动:
- 借/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贷/借:衍生金融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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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仓时做反向处理,将累计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转入当期损益。
这种处理方式能够及时反映期货合约的市场风险,并确保财务报表的使用者能够获得决策相关的信息。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期货作为一种衍生金融工具,在持有期间的浮动盈亏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并计入当期损益。具体会计处理如下:
贷/借:衍生金融工具
平仓时做反向处理,将累计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转入当期损益。
这种处理方式能够及时反映期货合约的市场风险,并确保财务报表的使用者能够获得决策相关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