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货盘盈时冲减当期管理费用,如果管理费用不足以冲减如何处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2006)-第三章 计量-第二十一条,存货盘盈时,应当按照确定的成本入账,并相应增加资产基金。如果管理费用不足以冲减,应当将剩余的盘盈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具体会计处理为:
借: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盘盈的存货)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报经批准后: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贷:管理费用(如果管理费用足以冲减) 或 贷:营业外收入(如果管理费用不足以冲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