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母公司旗下全资子公司通过自己的互联网小贷牌照进行放贷,那母公司财报里这笔收入要如何确认,是否一定要计入利息收入?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第七章 金融工具的计量-第三十九条,企业应当按照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利息收入应当根据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乘以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因此,如果全资子公司通过互联网小贷牌照进行放贷,其产生的收入应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并确认为利息收入。
此外,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由于放贷活动属于金融性质的日常活动,其产生的收入应确认为利息收入。
综上所述,母公司财报中应将全资子公司通过互联网小贷牌照放贷产生的收入确认为利息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