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题1】假设某市白酒厂2022年取得主营业务收入1800万元,其他业务收入200万元,利润总额8万元。其他相关纳税资料如下:
1.全年计入各项成本费用中列支的实发工资总额222万元,实际计提的职工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分别为4.44万元、31.08万元、3.33万元;
2. 1月1日向某企业拆借资金1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借款1年,支付借款利息8万元,已在税前列支;(同期同类银行借款利率为6%)
3.发生业务招待费15万元,已税前列支;
4.粮食类白酒广告费支出60万元,已税前列支;
5.支付合同违约金500元,环保部门罚款1000元,已税前列支。
要求:正确计算该企业2022年度应纳的企业所得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2006)-第五章 计量-第二十一条,企业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应当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因此,我们需要计算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然后根据适用的税率计算应纳的企业所得税。
首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1. 工资及三项经费的调整: - 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的扣除限额分别为工资总额的2%、14%、2.5%,即222万元的2%、14%、2.5%分别为4.44万元、31.08万元、5.55万元。实际计提的金额均未超过限额,无需调整。 2. 借款利息的调整: - 借款利息的税前扣除限额为100万元 * 6% = 6万元,实际支付的8万元超过限额,需调整2万元。 3. 业务招待费的调整: - 业务招待费的扣除限额为营业收入的5‰,即(1800万元 + 200万元) * 5‰ = 10万元,实际列支的15万元超过限额,需调整5万元。 4. 广告费的调整: - 粮食类白酒广告费的扣除限额为营业收入的15%,即(1800万元 + 200万元) * 15% = 270万元,实际支出的60万元未超过限额,无需调整。 5. 罚款的调整: - 环保部门罚款属于非正常损失,不得税前扣除,需调整1000元。
调整后的利润总额 = 8万元 + 2万元(借款利息调整) + 5万元(业务招待费调整) + 1000元(罚款调整) = 15.1万元。
应纳税所得额 = 调整后的利润总额 = 15.1万元。
根据中国税法,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因此应纳的企业所得税 = 15.1万元 * 25% = 3.775万元。
综上所述,该企业2022年度应纳的企业所得税为3.77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