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向银行进行专用借款,借入自己2亿元,约定10年内归还,分年支付,利率10%。公司用这笔资金全额支付购入一台飞机。请问飞机的入账价值是多少?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2006)-第三章 初始计量-第八条,外购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增值税不计入外购固定资产的成本。以一笔款项购入多项没有单独标价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各项固定资产公允价值比例对总成本进行分配,分别确定各项固定资产的成本。购买固定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固定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实际支付的价款与购买价款的现值之间的差额,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应予资本化的以外,应当在信用期间内计入当期损益。
在这个案例中,公司使用专用借款全额支付购入一台飞机,因此飞机的入账价值应为购买价款,即2亿元。由于借款具有融资性质,且飞机的购买价款与借款金额相等,因此飞机的入账价值直接等于借款金额,不需要进行现值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