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验收的使用权资产可以确认吗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2018) -第二章 租赁的识别、分拆和合并-第一节 租赁的识别-第五条,为确定合同是否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企业应当评估合同中的客户是否有权获得在使用期间内因使用已识别资产所产生的几乎全部经济利益,并有权在该使用期间主导已识别资产的使用。这意味着使用权资产的确认不仅仅依赖于验收这一行为,而是基于客户是否获得了控制资产使用的权利以及是否能获得由此产生的经济利益。
因此,即使没有进行验收,只要合同条款明确表明客户有权控制资产的使用并能获得相应的经济利益,使用权资产仍然可以被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