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额重大但付款周期不超过一年属于租赁吗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2018) -第三章 承租人的会计处理-第三节 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第三十条,短期租赁是指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租赁。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不属于短期租赁。
因此,如果付款周期不超过一年,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那么这种情况属于短期租赁。即使金额重大,只要租赁期限符合短期租赁的定义,就应被视为租赁。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2018) -第三章 承租人的会计处理-第三节 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第三十条,短期租赁是指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租赁。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不属于短期租赁。
因此,如果付款周期不超过一年,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那么这种情况属于短期租赁。即使金额重大,只要租赁期限符合短期租赁的定义,就应被视为租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