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成立香港公司进行港股交易确实可以降低成本并提升回报率。这是因为香港没有资本利得税,除了政府印花税外,一般无需缴交其他公司税费。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如果香港税务署判定公司的股票交易行为构成经营行业、专业或业务,就可能会收取公司利得税。因此,如果公司计划长期持有股票并获取持有收益,而不是频繁操作以赚取买卖差价,就可以避免被收取利得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2006)-第三章 关联方交易-第七条的规定,关联方交易是指关联方之间转移资源、劳务或义务的行为,而不论是否收取价款。在这个问题中,提到的通过成立香港公司进行港股交易以降低成本和提升回报率,涉及到的是税务规划和投资策略,而不是直接的关联方交易。因此,这个问题更多地涉及到税务和投资策略的考虑,而不是会计准则下的关联方交易披露。
在税务方面,香港确实没有资本利得税,但如果香港税务署判定公司的股票交易行为构成经营行业、专业或业务,就可能会收取公司利得税。这表明,公司在进行股票交易时,需要考虑其交易行为的性质,以确定是否可能触发税务责任。如果公司计划长期持有股票并获取持有收益,而不是频繁操作以赚取买卖差价,就可以避免被收取利得税。这种策略的选择是基于税务规划的考虑,而不是会计准则下的关联方交易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