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凭证号码] 一级科目 [摘要] 借方金额 贷方金额
2022-12-31 74 其他应收款 少数股东补齐亏损对应金额 4,210,382.13 -
资本公积 少数股东补齐亏损对应金额 - 4,210,382.13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2014)-第三章 合并程序-第三十七条,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其余额仍应当冲减少数股东权益。在本案例中,子公司少数股东补齐亏损的金额被记录为其他应收款,同时资本公积相应减少,这符合准则中关于少数股东权益处理的规定。因此,凭证记录的会计处理是正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