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收入准则下航空公司积分收入如何影响未分配利润及财务表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10,企业对该交易事项应当分别以下情况进行处理:在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的同时,应当将销售取得的货款或应收货款在本次商品销售或劳务提供产生的收入与奖励积分的公允价值之间进行分配,将取得的货款或应收货款扣除奖励积分公允价值的部分确认为收入,奖励积分的公允价值确认为递延收益。奖励积分的公允价值为单独销售可取得的金额。如果奖励积分的公允价值不能够直接观察到,授予企业可以参考被兑换奖励的公允价值或其他估值技术估计奖励积分的公允价值。在下列情况下,授予企业可能减少奖励积分的公允价值:①向未从初始销售中获得奖励积分的客户提供奖励积分的公允价值;②奖励积分中预期不会被客户兑换的部分。
因此,航空公司积分收入在会计处理上应将积分公允价值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客户兑换积分时确认为收入。这种处理方式会影响航空公司的未分配利润,因为递延收益的确认会增加负债,而当积分被兑换时,这部分递延收益会转为收入,进而影响利润表。同时,这种处理方式也会影响航空公司的财务表现,因为它反映了公司未来可能的收入流,并影响财务比率如资产负债率和流动比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