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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形资产摊销计算方法及会计处理
无形资产摊销计算公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2006)-第四章 后续计量-第十七条,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其应摊销金额应当在使用寿命内系统合理摊销。企业摊销无形资产,应当自无形资产可供使用时起,至不再作为无形资产确认时止。企业选择的无形资产摊销方法,应当反映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应当采用直线法摊销。无形资产的摊销金额一般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其他会计准则另有规定的除外。

无形资产摊销的计算公式如下:

  1. 直线法: 无形资产年摊销额 = 无形资产取得总额 / 使用年限

  2. 生产总量法: 每单位产量摊销额 = 无形资产取得总额 / 预计总产量 每期无期资产摊销额 = 每单位产量摊销额 × 该期实际完成产量

  3. 加速摊销法: 年折旧率 = 2 / 预计使用寿命(年) × 100% 年折旧额 = 固定资产净值 × 年折旧率

这些方法的选择应根据无形资产的性质和预期经济利益的实现方式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