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丁公司2019年度营业收入和毛利率均大幅增长,A注册会计师评估认为存在较高的舞弊风险,将收入确认作为审计中最为重要的事项与治理层进行了沟通。A注册会计师实施审计程序后未发现收入确认存在重大错报,拟将收入确认作为审计报告中的关键审计事项,并在审计应对部分说明,丁公司的收入确认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丁公司2019年度的营业收入。判断是否恰当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第六章 列报-第四十二条,企业应当在附注中披露与收入有关的下列信息:(一)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对于确定收入确认的时点和金额具有重大影响的判断以及这些判断的变更,包括确定履约进度的方法及采用该方法的原因、评估客户取得所转让商品控制权时点的相关判断,在确定交易价格、估计计入交易价格的可变对价、分摊交易价格以及计量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等类似义务时所采用的方法、输入值和假设等。
在本案中,丁公司2019年度营业收入和毛利率均大幅增长,A注册会计师评估认为存在较高的舞弊风险,将收入确认作为审计中最为重要的事项与治理层进行了沟通。A注册会计师实施审计程序后未发现收入确认存在重大错报,拟将收入确认作为审计报告中的关键审计事项,并在审计应对部分说明,丁公司的收入确认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丁公司2019年度的营业收入。
这种做法是恰当的,因为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2 号——非标准审计报告》指南,如果财务报表已作出充分披露,注册会计师应当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并在审计意见段之后增加强调事项段,强调可能导致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存在。在本案中,A注册会计师通过将收入确认作为关键审计事项,有效地提醒了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可能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的收入确认事项,符合相关审计准则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