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的认定条件是什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2018),融资租赁的认定通常涉及以下条件:
- 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
- 承租人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远低于预计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因此在租赁开始日可以合理确定承租人将行使该选择权。
- 资产的所有权虽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
- 在租赁开始日,租赁收款额的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
- 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承租人才能使用。
如果一项租赁满足上述一项或多项条件,通常会被分类为融资租赁。相反,如果这些条件均不满足,则通常分类为经营租赁。租赁的分类应在租赁开始日确定,并基于交易的实质,而非合同的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