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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会计处理详解及原则
如何理解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如何做会计处理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是指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不是暂时性的。这种合并不被视为购买,而是视为参与合并企业权益的重新整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此类合并的会计处理类似于权益结合法,主要原则如下:

  1. 合并方在合并中确认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应以其在最终控制方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而不是公允价值。这包括被合并方的商誉,如果有的话,也应按账面价值确认。

  2. 合并方的财务报表比较数据追溯调整的期间应不早于双方处于最终控制方的控制之下孰晚的时间,以反映合并后报告主体的连续经营状态。

  3. 不产生新的资产和负债,合并中不确认商誉,因为合并是基于控制方的视角,认为合并前后控制的经济资源没有变化。

  4. 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如审计、评估和法律服务费用,应计入当期损益,而不是作为合并成本的一部分。

  5. 如果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低于取得的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差额应依次冲减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6. 对于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应视同一次交易处理,按照合并日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会计处理时,通常涉及的会计科目包括长期股权投资、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利润分配等。合并方需要根据这些原则调整合并日的财务报表,以反映合并后报告主体的财务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