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问题详述: 1. 企业在2023年前的运营中,存在货物运输费直接支付给个人司机杨剑的现象,而非通过正规的运输公司,这可能导致财务记录的不规范,增加税务风险。 2. 公司在过往年度有通过个人账户进行退款操作,如张佐纲和吕柏全等个人账户,这种做法违反了企业资金管理的正常流程,可能涉及逃税或混淆公司和个人资产界限。 3. 递延收益的摊销未按实际业务进度进行,这可能影响财务报表的准确性,导致投资者对公司的盈利能力产生误解。 4. 保函保证金被错误地记录在其他应收款中,而不是作为其他货币资金处理,这可能误导读者对公司流动性的理解,也可能不符合会计准则对货币资金的定义。
二、IPO相关建议: 1. 对于货物运输费问题,建议企业立即停止直接支付给个人司机的行为,改为与合法运输公司签订合同,确保所有交易的合规性和透明度,降低税务风险。 2. 应规范资金流转,禁止通过个人账户进行公司业务的收付款,所有公司资金往来应通过公司账户进行,以维护公司财务的完整性和合法性。 3. 调整递延收益的会计处理,按照相关收入确认原则,及时、准确地进行摊销,确保财务报表反映真实经营状况。 4. 纠正保函保证金的会计科目,将其从其他应收款调整至其他货币资金,以正确反映公司的货币资金状况,提高财务报告的准确性。
三、相关会计法规: 1.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规定,企业应按照合同义务和收入确认原则进行收入和成本的确认,包括运输费用的处理。 2.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规定,递延收益应按照受益期限合理摊销,确保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符合权责发生制。 3. 《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强调了财务报表的完整性,要求企业正确分类和计量所有重要的财务项目,包括货币资金。 4. 《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指出,保证金应根据其性质和流动性进行恰当分类,如保函保证金应作为货币资金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