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业务的增值税怎么记账
采购业务中涉及的增值税记账处理如下:
- 一般纳税人:
- 当货物到达并验收入库,但未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时,按货物价款暂估入账,不包括增值税。
- 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并认证后,借记“原材料”、“库存商品”、“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应付账款”等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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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进项税额不得抵扣,例如用于简易计税项目、免税项目等,借记相关成本费用科目,借记“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科目,贷记“应付账款”等科目。认证后,借记相关成本费用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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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规模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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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核算增值税,而是直接计入相关成本费用或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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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额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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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费用允许扣减销售额时,待取得合规增值税扣税凭证且纳税义务发生时,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抵减)”或“应交税费——简易计税”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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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方作为扣缴义务人:
- 对于境外单位或个人在境内发生的应税行为,购买方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借记相关成本费用或资产科目,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应付账款”等科目,同时按应代扣代缴的增值税额,贷记“应交税费——代扣代交增值税”科目。
请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用的处理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