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对子公司原本持股比例为51%,在6月15日收购了部分少数股东的股份,持股比例变成了64%,请问在6月30日需要进行什么会计处理
在6月15日,母公司对子公司增加了持股比例,从51%增加到64%,这属于母公司对子公司的进一步投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需要进行以下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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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按照新的持股比例确认本投资方应享有的原子公司因增资扩股而增加净资产的份额。计算这部分份额,与应结转持股比例上升部分所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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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按照新的持股比例视同自取得投资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这意味着需要追溯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反映自最初投资以来子公司实现的净损益中母公司应享有的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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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子公司在6月15日至6月30日期间有净损益,这部分损益应按照新的64%的持股比例在母公司和少数股东之间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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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子公司在6月15日前实现的未分配利润,按照51%的比例确认为母公司的留存收益,而新增的13%比例对应的未分配利润应追溯调整至母公司的留存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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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子公司在6月15日后实现的净损益,应按照64%的比例确认为母公司的投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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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合并财务报表中,需要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反映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新持股比例。
请注意,这些处理需要在母公司和子公司的个别财务报表以及合并财务报表中分别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