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上面给的会计分录,因为公司之前并没有计提应收账款,所以确认投资性房地产的同时不能贷应收,另外,预计负债是和该抵押物同时确认的,因为资产还没有变卖还款给投资人,只能靠后期的租金收入进行偿还,此处也不能借预计负债,可以理解为预计负债的确认和投资性房地产的确认是同步发生的
在这种情况下,确实不能在确认投资性房地产时贷记应收账款,因为公司之前没有这笔应收账款。同时,预计负债的确认与投资性房地产的确认是同步的,这意味着预计负债的产生是由于抵押物的价值不足以覆盖对投资人的债务,而这个负债的偿还依赖于未来的租金收入。
因此,调整后的会计分录如下:
- 当抵押物过户并开始代为运营,投资性房地产的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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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投资性房地产(5.7亿,公允价值) 贷:其他应付款(5.7亿,代表对原始权益人的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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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负债的确认,由于没有现金流,不涉及预计负债的借方分录,而是体现在初始确认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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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无具体科目(因为预计负债的确认不涉及现金流,这里可以理解为一个调整项,不直接影响资产或负债科目) 贷:预计负债(6亿,反映预期无法从抵押物处置中收回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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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收到租金收入3000万分配给投资人时:
- 借:银行存款(3000万) 贷:其他业务收入(3000万)
- 分配给投资者: 借:应付账款或其他应付款(3000万,投资者分配) 贷:其他业务收入(3000万)
请注意,这里的会计处理是基于提供的信息,实际情况可能需要考虑更多的细节,例如税务影响和其他潜在的会计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