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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重组会计处理:原材料入账价值与债务重组损失如何确认?
甲公司与乙公司进行债务重组。乙公司以原材料抵偿债务,该材料成本98万元,公允价值为 100万元,增值税13万元。甲公司应收账款为 160 万元,已提坏账准备10万元,公允价值为 140 万元。甲公司受让资产后用途不变,不考虑其他因素,下列关于甲公司会计处理正确的是( )。 A.确认的原材料入账价值为 127 万元 B.确认的原材料入账价值为 100 万元 C.应确认债务重组损失 10 万元 D.应确认债务重组损失 37 万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2019),甲公司在债务重组中收到的原材料按公允价值100万元入账,同时冲减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160万元,减去已提坏账准备10万元,再减去原材料的公允价值100万元,差额50万元确认为债务重组损失。同时,甲公司应支付的增值税13万元应计入进项税额。

因此,甲公司的会计处理如下: 1. 确认的原材料入账价值为100万元(公允价值)。 2. 应确认债务重组损失为50万元(160万元 - 10万元 - 100万元)。 3. 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为13万元。

所以,正确的选项是B.确认的原材料入账价值为1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