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栋厂房,既有出租又有自用,按照什么依据分别记账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同一栋厂房中既有出租部分又有自用部分的情况下,应当将该厂房按照不同的使用目的进行区分。出租的部分应作为投资性房地产进行会计处理,自用的部分则作为固定资产处理。具体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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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出租的部分,如果采用成本模式计量,应按照投资性房地产的会计准则,将这部分的原价、累计折旧和减值准备等记录在“投资性房地产”科目下,并按期计提折旧或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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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自用的部分,应按照固定资产的会计准则,将这部分的原价、累计折旧和减值准备等记录在“固定资产”科目下,并按期计提折旧。
在进行账务处理时,需要根据厂房的公允价值或成本,以及各自占用的比例来分配总成本到投资性房地产和固定资产。同时,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厂房的各个部分能够单独计量和出售,那么应当分别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和固定资产。如果不能单独计量,那么需要合理估计各自的价值进行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