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股权激励出资的会计处理
员工出资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的会计处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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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出资购买限制性股票时,公司收到款项,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照股本金额,贷记“股本”科目,差额部分(如果有的话)贷记“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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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由于公司有回购义务,应确认一项负债,借记“库存股”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科目,金额为回购价格乘以授予的股票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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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等待期内,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公司应按照授予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将员工服务成本在等待期内分摊,借记相关成本费用科目(如“管理费用”),贷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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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股票未达到解锁条件而被回购,公司应转销库存股,借记“其他应付款——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科目,贷记“库存股”科目,同时,借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或“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科目,以冲减之前确认的资本公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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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股票满足解锁条件,员工行权,公司不再有回购义务,应转销对应的负债,借记“其他应付款——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科目,贷记“库存股”科目,同时,借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贷记“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科目。
这些处理遵循了企业会计准则对股份支付和库存股的会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