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不低估负债准则
审计师在审计过程中,需要确保企业没有低估负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审计师应关注管理层如何识别和计量负债,特别是涉及或有事项,如预计负债的估计是否合理。例如,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2006)指出,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应复核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并根据当前最佳估计数进行调整,以确保负债的准确性。
审计师应检查企业是否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都对预计负债进行了适当的复核,并基于此调整了账面价值。此外,对于如产品质量保证、重组义务、亏损性合同等预计负债,审计师应验证其计算的合理性,确保管理层没有低估这些负债。例如,对于产品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审计师应确认企业是否已按照预期发生的未来维修成本的现值来合理估计。
同时,审计师还需要关注货币时间价值的影响,因为远期的现金流出在现值上可能小于其未来实际支付的金额,特别是在涉及大额未来现金流出的情况下,如油汽井弃置费用等,需要考虑折现值。
如果发现管理层可能低估了负债,审计师应深入调查原因,评估管理层的判断是否合理,并确定是否需要调整财务报表。在极端情况下,如果存在管理层操纵利润或低估负债的迹象,审计师可能需要提请管理层进行调整,或者在审计报告中反映这一事项,以确保财务报表的公允性和完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