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激励确认
股权激励的会计处理主要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当公司授予员工股票期权或限制性股票作为激励时,通常会在服务期限内分期确认股权激励费用。在等待期内,企业应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的可行权条件和业绩指标,修正预计可行权的股票数量,并据此确认各期应分摊的费用。如果公司在股权激励计划中止或取消,比如因股价大幅下跌或其他原因提前终止,那么通常需要按照加速行权处理,立即确认原本应在剩余等待期内确认的全部激励费用。这种处理会影响当期损益,因为它会增加当期的费用。需要注意的是,股权激励费用的确认与分摊不应受股票的市场价格影响,即使股票价格下跌,也不能因为市场条件(如股价)而改变预计可行权的股票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