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入库的时候先不计应付账款,先及应付账款-暂估;收到发票后,再冲减暂估,生成应付账款。我们现在只说应付,不说应收。
在入库时,如果商品已经验收入库但尚未收到增值税扣税凭证和付款,根据会计准则,可以在月末按照货物清单或合同协议上的价格暂估入账,借记“库存商品”科目,贷记“应付账款-暂估”科目,不需将增值税的进项税额暂估入账。等到收到供应商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首先在下月初用红字冲销原暂估入账金额,然后根据发票金额,借记“应付账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或其他相关科目,以记录应付的货款。这样做可以确保在实际支付货款前,账面上的负债反映的是实际的应付金额,而不是暂估的数值,从而提高了账务处理的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