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研发费用财务管理的若干意见关于企业加强研发费用财务管理的若干意见》(财企[2007]194号)
《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研发费用财务管理的若干意见》(财企[2007]194号文件)中提到,企业应设立专门科目或账户来管理和核算研发费用,确保研发支出的归集完整且准确。研发费用通常包括直接投入、人员人工、委托外部单位研发的费用、仪器设备折旧、设计费用、装备调试费、样机测试费、试验外协费等。这些费用应当单独核算,以反映企业对研发活动的投入,并有助于企业对研发成本进行有效管理和控制。同时,这样的分离也有利于企业判断哪些支出是否应该资本化或费用化,特别是在涉及资本预算和运营预算的区分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