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土地使用权,及其地面附着物。地面附着物预计将全部推倒重建,对于该部分地面附着物应该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购买土地使用权及其地面附着物,如果地面附着物预计将全部推倒重建,那么地面附着物的账务处理应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进行。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应确认为无形资产。而地面附着物,如果计划拆除重建,其价值通常不会体现在未来经济利益的产生中,因此在购买时,这部分附着物的成本可能会被视作处置损失,并在购买当期计入损益。
具体处理步骤可能包括: 1. 计入土地使用权的购买价款应作为无形资产入账。 2. 对于地面附着物,如果已知将被拆除,其价值应予以注销,可能通过“营业外支出”科目进行处理,反映其拆除的损失。 3. 如果拆除附着物产生了实际的处置收入,应将处置收入扣除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净额计入当期损益。
请注意,具体的会计处理还需要结合企业的具体情况和会计政策,以及可能适用的当地税法和其他法规。在实际操作中,应咨询专业的会计师或审计师以获取详细的会计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