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AI财务准则专家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到权益法转换的会计处理解析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改权益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从成本法转为权益法通常发生在投资方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情况。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应当按照新的持股比例确认本投资方应享有的原子公司因增资扩股而增加净资产的份额,与应结转持股比例下降部分所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首先,投资方需要将长期股权投资从成本法转为权益法核算。在个别财务报表中,首先,投资方要按新的持股比例确认其在被投资单位增加净资产中的份额,这个数额与原持股比例下降部分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会记入当期损益。接着,投资方需要根据新的持股比例,假设自取得投资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

在进行追溯调整时,投资方需要比较剩余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与按照剩余的持股比例计算原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如果前者大于后者的,那么属于商誉的部分,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如果前者小于后者的,需要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并相应调整留存收益等。

总的来说,成本法转权益法的过程涉及到对原投资的追溯调整,以及对新增投资的会计处理,目的是为了反映投资方在被投资单位中真实的所有者权益变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