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中期,购买少数股东权益后,合并层面需做什么抵消分录呢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2014)-第四十七条,母公司购买子公司少数股东拥有的子公司股权后,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因此,在合并层面,需要做的抵消分录通常包括以下步骤:
- 抵消母公司因购买少数股权而支付的对价与相应享有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这可能会涉及资本公积或留存收益的调整。
- 如果涉及商誉,需要处理商誉的确认和计量。
- 如果子公司有未分配利润,这部分利润中属于少数股东的部分也需要做相应的抵消处理。
举例来说,在合并财务报表工作底稿中的抵销分录可能如下: 借:长期股权投资(差额) 贷:资本公积(或股本溢价) 资本公积(或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贷记留存收益
这样的处理反映了母公司对子公司额外股权的收购价格与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确保合并财务报表的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