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货科目主要的认定是
存货科目的主要认定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2006)》中的定义,存货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存货的确认需要满足两个条件:一是与该存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二是该存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2006)》第四条)。存货的会计科目通常包括在途材料、原材料、材料成本差异、库存商品、发出商品、购销差价、委托加工材料、周转材料、材料采购、在途物资等。存货核算的目的是为了反映和监督存货的增减变化,以及相关的成本和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