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share options, vested and exercisable和 vested and expected to vest的两个数量的披露,存在什么可以在20-F中check的逻辑么?在USGAAP下
根据ASC 718-10-50条,公司需要披露关于股票期权的信息,包括已授予但尚未行使的期权的数量和价值,以及预计将会授予的期权的数量和价值。在20-F报告中,可以检查的逻辑包括:
- 确认已授予且可行使的期权数量(vested and exercisable)与公司记录和以往披露的信息一致。
- 确认预计将会授予的期权数量(vested and expected to vest)考虑了预期的服务期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期权授予的条件。
- 对比期权的行使价格与授予日期的市场价格,以评估期权的公允价值。
- 检查期权的剩余合约期限和预期寿命,以及这些信息是否与公司的期权定价模型和估值方法一致。
这些检查可以帮助确认公司披露的股票期权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