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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处理:购买以公允价值计量金融资产的账务分录
2022年01月01日,北京石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购入禹州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当日发行的公司债券(简称“禹州债券”)。该债券期限5年,债券面值2000万元,票面利率为5%,次年1月7日支付当年利息。北京石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将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请根据背景单据编制购入债券时的记账凭证。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第十八条,北京石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在2022年01月01日购入禹州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债券时,若管理层意图持有并管理该债券的目的是为了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且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仅包括本金和利息,那么应当将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但由于公司将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购入债券时的会计分录应为: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 2000万元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X万元 贷:银行存款 2000万元 + X万元

这里的X代表购入债券时支付的增值税额。需要注意,实际操作中,企业还需要考虑购入债券时可能产生的交易费用,并相应调整会计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