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著作权中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是不受期限限制的,永久有效。对于其他权利,如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翻译权、改编权、汇编权、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其保护期通常是作者终生加上其死亡后五十年。这是对个人作者作品的保护期。对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以及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的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之日起二十五年未发表的,其著作权的保护期也是到作品首次发表后的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需要注意的是,这些时限可能会因为各国法律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以上信息主要适用于中国法律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