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续租导致的租赁变更的会计处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2018),如果租赁变更涉及续租选择权,且承租人原先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那么租赁期应当包含续租选择权涵盖的期间。如果在租赁期开始后,承租人重新评估并确定将行使续租选择权,应当根据新的租赁期重新确定租赁付款额。在计算变动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应采用剩余租赁期间的租赁内含利率作为修订后的折现率;若无法确定该利率,则采用重估日的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
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应当根据重新计量的租赁负债进行相应调整。如果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承租人应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总的来说,这种变更会导致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的重新计量,以反映租赁变更对承租人财务状况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