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会计方面,向集团内企业提供暂借款,现金流做什么
在财务会计中,如果集团内的一方企业向另一方企业提供暂借款,现金流通常会被视为筹资活动。对于提供借款的企业,现金流应记录在“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下的“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中。而对于收到借款的企业,现金流则应记录在“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下的“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项目中。这些交易在合并现金流量表中需要进行抵销处理,以反映集团整体的现金流量状况。
在财务会计中,如果集团内的一方企业向另一方企业提供暂借款,现金流通常会被视为筹资活动。对于提供借款的企业,现金流应记录在“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下的“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中。而对于收到借款的企业,现金流则应记录在“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下的“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项目中。这些交易在合并现金流量表中需要进行抵销处理,以反映集团整体的现金流量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