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追责部门怎么设置
根据《关于做好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体系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发监督二〔2019〕43号),中央企业在集团层面应建立责任追究工作领导或协调机构,例如设立领导小组、委员会、联席会议或工作小组,并明确责任追究职能部门或机构,确保责任追究工作的组织架构。这些部门应配备专职人员,根据企业规模和工作量配置,同时遵循不相容岗位职责分离原则,形成相互协调和制约的工作机制,以保证责任追究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此外,企业还需强化相关职能部门建设,提供必要的资源支持,如增加中介机构聘用的经费,以保障案件办理的质量。